一、什么是耕地?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 51号)分类规定:耕地是指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农作物为主,每年种植一季及以上(含以一年一季以上的耕种方式种植多年生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及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耕地;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梗);包括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的温室、大棚地膜等保温、保湿设施用地。耕地分为水田、水浇地、旱地三类。
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部分耕地。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永久基本农田”的概念,永久基本农田即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性保护,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他用的基本农田。2020年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基本农田加上“永久”二字,体现了国家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视。
三、什么是耕地“非农化”
耕地“非农化”指的是耕地被用于农业生产以外的生产经营活动。
1.农业生产范围
农业生产范围包括粮食种植、林业种植、果蔬种植、水产养殖和禽畜养殖及一些杂粮种植等。
2.明确禁止的“非农化”行为
耕地“非农化”会明显改变土地的利用性质,破坏耕地的生产能力,对国家粮食安全构成威胁。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提出耕地保护“六个严禁”:
(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2)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3)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5)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6)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四、什么是耕地“非粮化”
耕地“非粮化”是主要指将耕地用于种植非粮食作物或者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行为。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殖水产、闲置或荒芜耕地等行为。
1.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2.明确禁止的“非粮化”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文件明确提出: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耕地。(供稿:北京市农业农村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