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城区防洪工程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
2、负责城区防洪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3、负责城区已接收排渍站和堤防设施维护管理;
4、负责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并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5、承办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管理范围包括城区湘江东西岸堤、蒸水南北堤共66.4公里堤防以及黄沙湾、华耀城、王家堰、晏家坪、螺丝港、红湖、栗山港、蔡家港、合江隧道、戴家町1、2号、桥头花园、船山东路13处排渍站。装机总容量为9794千瓦。
(注:防洪管理处主要工作任务依据衡编【2007】38号关于衡阳市城市防洪管理处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管理范围依据现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