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推动完善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和安全及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2.负责指导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的申报、展示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5.负责组织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指导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创建工作。
6.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文物市场监管。
7.负责全市博物馆、纪念馆的消防、安防、防雷等安全项目的监督。
8.协助做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