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村水利工作站 ,正科级,由市水利局管理。
1.负责承担行政区域农田水利管理与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农田灌溉排水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
2.指导区县市编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3.为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经营农田水利工程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农田水利新技术推广工作;
4.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5.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创建与检测工作;
6.指导区县(市)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作;
7.承办涉及本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回复工作;
8.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