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知识产权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本县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工作;贯彻执行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依法查处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行为;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指导知识产权登记注册、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知识产权交易;落实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及发展与监督的政策措施;承办县人民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