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实施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工作。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起草渔业、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畜禽粪污染源化利用。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办县内和进出境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关生物的普查,承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事宜。负责拟定我县农作物和畜禽种业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审批有关工作;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草鼠预测预报,制定农业有害生物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植物检疫(承办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审批,隔离试种、检疫检验、签发证书)和植物疫情普查、监测、封锁、控制、扑灭等工作;负责新农药试验、示范、推广,宣传、推广植物保护新技术;负责大面积病虫综合防治及技物结合配套服务(相关社会服务);组织开展《植物检疫条例》、《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宣传培训和承担乡(镇)植保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