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 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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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医疗保障局
负责人:柳媚
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9号(市政府办公楼2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办公电话:0735-2254476
工作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划。
  (二)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及其准入谈判规则和医保支付标准。
  (五)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实行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实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指导有关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安全、政务公开、政务协调、信息化、后勤保障、对外合作交流以及党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  1.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工作规划。   2.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   3.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4.承担本局权责清单建设有关工作。   5.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   6.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指导和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和智能化平台建设。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4.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5.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6.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全市医保目录及其准入谈判规则和医保支付标准。   2.拟订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实行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   3.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4.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5.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实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   7.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   8.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指导有关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2.指导和监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   3.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4.承担全市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   5.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的编制。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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