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拟订和推进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老工业城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采煤沉陷区及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申报和转发下达相关领域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计划。参与拟订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组织拟订并实施区域功能区、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开发区设立、调区、扩区审核、申报以及发展情况调度、统计、考核等工作,协调开发区发展有关矛盾和问题,承担市加快园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两型社会示范带工作,组织编制两型社会示范带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研究拟订有关政策和措施,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