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终身教育工作;
2.负责拟订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学改革以及专业设置和调整,指导教材建设和学历学籍等管理工作;联系普通高等院校的相关工作;
3.负责联系和指导市直职业院校的有关工作;
4.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5.协调指导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6.归口管理职业教育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书;
7.参与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8.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