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申报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有关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拟订地方性政策规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经营性公墓的规划、报批和管理工作以及指导全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协调跨省、市、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残疾人相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