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编制财政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投、融资管理;负责局机关的各项经费收支和会计档案工作;组织制订财务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管理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内部审计;对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内部控制、经济管理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车站、码头(渡口)等交通建设、养护等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协助查处交通系统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做好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