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市本级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的有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参与市住建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二、承担与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修缮监督管理的有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三、承担市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重点建设项目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四、协助负责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统计工作。
五、负责市住建系统基础建设数据、审批数据的收集和管理;负责智慧住建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受市住建局委托承担信息公开和微信公众号、微博、网信、网络管理等工作。
六、承担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城乡建设事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负责中心综合调研、新闻宣传、重要文稿起草和会务组织;负责中心机要、文电处理、保密、来信来访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文印收发等工作;负责中心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党建、文明创建、档案管理和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中心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二、招投标事务服务部。承担市本级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事务性工作;参与全市建筑施工企业招标投标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诚信等级评定及评先评优工作。
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事务服务部。协助开展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初审报批工作;承担与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修缮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四、重点项目事务服务部。参与拟订市本级政府投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承担市本级政府投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新型城镇化事务部。参与拟订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分解、相关数据统计汇总上报等事务性工作。
六、信息化服务部。负责市住建局系统基础建设数据审批数据的收集和管理;负责智慧住建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市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和相关微信公众号、微博、网信网络等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