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维护管理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加强对不动产测绘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测绘资质和测绘成果质量,负责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初审,组织开展全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负责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保护测量标志;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测绘等重大测绘项目;负责指导县区开展基础测绘和数字(智慧)城市建设;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审核基础测绘成果和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负责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监督实施地理信息成果汇交,承担全市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指导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管理与利用。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与应用。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协调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承担测绘地理信息军民融合及区域协调发展工作。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和管理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建立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控体系。牵头负责全市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负责自然资源数据集中统一管理,负责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数据库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