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贯彻政策、规划及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规范性文件和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准和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贯彻落实城镇企业(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下同)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执行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办法,负责全市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审核工作,依据权限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和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