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对外经贸、口岸平台、商贸流通、服务业、对外援助及外事港澳等领域财政支持政策,提出有关财政政策建议。
(二)参与联系部门(单位)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制度的制定,协助其建立财政支持项目库。
(三)指导联系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审核批复其预决算,对其有关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分配,对其进行财政监督、预算绩效管理。
(四)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
(五)负责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因公临时出国出境用汇审批、核销。
(六)负责拟订和完善我市国外贷款赠款和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委托贷款管理制度。对接国际金融组织(国际机构),管理国外贷款赠款。
(七)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