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措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参与节能行动方案;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绿色制造示范企业创建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能源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冶金、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实施全市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负责地条钢取缔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原材料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原材料工业相关企业调整和重组,负责全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
承担生态环境整治(污染防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等考核迎检牵头工作。负责对口承担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及原材料工业处承担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对口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原材料工业处(省禁化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