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含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实施国家、省、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高技术发展重大专项和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管理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推进全市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承担财政性投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前置审核工作。
承担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行业相关规划、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软件和信息服务项目。指导、协调软件和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软件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对口省工信厅电子通讯产业处、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国防信息动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