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 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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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市人民政府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
简介
市委书记,永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领导主持全盘工作。
市委副书记、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联系民革永州市委。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统计、金融、证券、保险、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铁路建设、机场建设、国防动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动办(市人防办)。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监委、永州军分区、市地方志编纂室。   联系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永州调查队、市消防救援支队、驻永部队,人民银行永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州监管分局等银行保险金融机构,零陵机场、永州火车站。
市委常委、副市长、永州经开区党工委第一书记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内外贸易、外向型经济、招商引资、口岸、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改革、林业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公室)、市国资委、市林业局。    分管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州陆港枢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市工商联、市委网信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市侨联、市贸促会、市政府侨务办、市政府外事办、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市政府台湾事务办。    联系国网永州供电公司、永州海关、通信行业企业。
副市长
  负责科技、生态环境、数据、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市科协、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总工会。 
副市长
  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    分管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潇湘技师学院(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湖南科技学院、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    联系农工党永州市委。
副市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住房公积金工作。   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永州汽车运输总公司。   联系市政府新闻办、市广播电视台、永州日报社以及新闻媒体驻永机构。   联系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分公司。   联系民盟永州市委。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工作。    分管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信访局。    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国安局、武警永州支队。
副市长、农工党永州市委会主委
  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分管市文旅广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舜帝陵基金会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   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
负责人:齐爱社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7月1日-9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46-8368000
工作职责:(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经开区管委会)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办理省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区、经开区管委会)对市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七)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 (八)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 (九)指导协调全市金融工作。 (十)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十一)办理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文电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综合科、人事科、财经科、农经科、社会发展科、工交科、商贸科、城建科、社会管理科、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政务联络科、市政府总值班室、政务信息科、行政科、财务科、金融协调科、资本市场科、金融风险防控科。另设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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