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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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审计局
负责人:
地址:永定区南庄路一巷七号
办公时间:8:00-12:00,3:00-6:00(夏季);8:00-12:00,2:30-5:30(冬季)
办公电话:0744-8225571
工作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省和张家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审计业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张家界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直有关部门、区县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
(一)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三)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四)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五)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六)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七)市属国有企业、市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市属国有企业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八)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九)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与区县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区县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区县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区县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区县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一、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市、区县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简介
 张家界市审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我单位有 13个内设科室,下辖1个二级机构。
  张家界市审计局于1993年3月13日成立,时称大庸市审计局,1994年3月18日更名为张家界市审计局。现任党组书记、局长黄章宪。全局共有干部职工42人,设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法制和审理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建设资金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企业和涉外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政策跟踪审计科、计划统计科、审计执行科、建设项目审计中心。
  张家界市审计局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自成立以来,在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近几年,我局紧紧围绕强基础、抓规范、上质量这一主线,真抓实干,使审计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10年市审计局被省人社厅、省审计厅联合授予“湖南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省审计厅授予全省审计机关“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被市委、市政府联合授予全市首批“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荣誉称号,2017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审计局全面工作。 全面负责市审计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政策跟踪审计科、计划统计科。分管三联四建 及工业强基倍增工作,负责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和工、青、妇及老干工作。 负责全市和局机关统一组织的政策跟踪审计协调工作。 负责市审计学会工作。 联系永定区审计局。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总审计师
分管法制和审理科、电子数据审计科、审计执行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负责全市和局机关统 一组织的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审计、电子数据审计、法制审理、审计执行协调工作。负责市 审计事务中心的内部审计指导工作。 负责市内审协会工作。 联系桑植县审计局。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副局长
分管建设资金审计科、市审计事务中心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和局机关统一组织的 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审计协调工作。 联系慈利县审计局。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经济责任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负责全市和局机关统一组织的经济责任审计、农业 农村审计的协调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工作。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党组成员、市委审计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分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企业和涉外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全市和局机关 统一组织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企业和涉外审计、行政事业审计的协调工作。 联系武陵源区审计局。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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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机关党政办公室职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承担专业技术职称考评有关工作,承办协管区县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的人事任免事项;负责信息、保密、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重要行政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把关等工作;负责信访维稳;负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负责承办局党组会议相关工作,负责局务会议和重大会议相关文字材料;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对口省厅纪检监察组、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省厅人事处、厅办公室(相关职能)。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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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承担机关服务中心职能。负责局机关上传下达、文件收发传阅保管、档案管理;负责机关食堂管理、接待、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等机关内务;负责局务会议和重大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及局工会的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治工作、六城同创工作、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和关工委工作。 对口省厅办公室(相关职能)、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在审计执行科暂未履职情况下,承担审计执行相关综合工作并对口省厅审计执行处。
简介: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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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建立有关审计监督对象的数据库;负责审计对象的必审性及可行性调研和论证;负责制定、调整、下达中长期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检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负责办理授权审计计划并检查完成情况;负责全市审计统计工作并对统计数据进行定期分析研究;负责组织审计人员培训工作;承担相关规定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事项;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负责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召集审计业务会议;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和审计专报、审计要情送达及审计移送和审计建议事项的跟踪落实。 对口省厅计划统计处、省厅科培所、省厅法规处、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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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负责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负责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和审计建议事项以及自行纠正事项的跟踪落实;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负责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构建审计执行情况数据库和审计整改情况台账;负责审计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研究和协调审计执行的相关问题。 对口省厅审计执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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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负责“金审工程”建设和维护工作。 对口省厅电子数据审计处、金审工程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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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区县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区县政府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按照授权,组织审计有关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在审计执行科暂未履职情况下,负责本科室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对口省厅财政审计一、二、三处,金融审计处、社保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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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组织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承担经济责任审计中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在审计执行科暂未履职情况下,负责本科室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对口省厅经责审计一、二、三、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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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市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在审计执行科暂未履职情况下,负责本科室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对口省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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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组织审计市直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在审计执行科暂未履职情况下,负责本科室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对口省厅行政事业审计一、二、三处,经贸审计一、二、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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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在审计执行科暂未履职情况下,负责本科室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对口省厅农业农村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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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或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情况和相关绩效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市属国有企业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按照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及相关绩效情况。在审计执行科暂未履职情况下,负责本科室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对口省厅外资审计处,外资运用审计处,外援审计处,企业审计一、二、三、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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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组织审计政府性投资、以政府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对市级政府性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在审计执行科暂未履职情况下,负责本科室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对口省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二、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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