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等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报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