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昆山市 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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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医疗保障局
负责人:
地址:前进西路1801号C座7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办公电话:0512-55512393(医保咨询专线),0512-55130953
工作职责
(一)拟订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药价格等医疗保障制度(以下统称“医疗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方案,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的涉台涉外合作交流。
(二)协同做好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促进乡村振兴工作。
(四)组织实施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成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和苏州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办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服务工作。
(九)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消防、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认真履行好相关工作职责和责任。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负担。
(十二)与市相关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市医疗保障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经办工作; 分管办公室、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建议提案办理、涉台涉外、信用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信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基金监管、医疗救助等工作; 分管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督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保密、组织人事、干部培训、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效率效能、老干部、政务公开、政策法规、财务、医药价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信息化、群团等工作; 分管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信息管理科); 协助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与法规科)。 各党组成员在业务分工基础上,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科室、部门)党建工作,建强基层支部。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财务、政务公开等工作;协同做好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管理,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开展绩效评估;研究分析全市医疗保障形势,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发展政策和计划;组织起草医疗保障的重要政策和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指导并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涉台涉外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医疗保障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完善城乡医保筹资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统筹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和大病保险目录及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统一的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强医疗保障经办内控机制建设,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医疗保障投诉举报工作,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成本调查和发布制度;贯彻国家、省、苏州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使用;统筹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平台、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平台、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控平台和医疗保障数据管理平台,加强医疗保障数据集中、分析、运用和发布,推进医疗保障基金实时动态监管。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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