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昆山市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机构简介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人:
地址:昆山市震川中路39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办公电话:0512-57355710
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苏州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优待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市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及先进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做好台资企业就业服务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障本系统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
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信息、安全、消防、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年度工作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做好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工作等;承担机关党建、群团、信访工作等。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接收安置、随迁配偶落户和子女入学入托等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总结表彰、荣誉奖励等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工作;承办有关人员伤残等级评定、调整、补办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工作。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全市做好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军人公墓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承担烈士评定和有关烈士备案事项,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退役军人舆论宣传工作;拟定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简介:

最近动态

 

扫二维码

关注我们

不迷路^_^


我们愿景

乡村更美丽

农民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