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研究,拟订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汇总年度全市预算;承担市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研究制定预算执行有关监管和考核办法,并牵头组织实施市级预算执行监管;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部门预算的政策制定,审定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市级预算指标的管理和政策制定;承担市财政与省财政结算、市对区镇财政转移支付和结算工作;执行国家关于内债、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地方债发行计划,制定地方有关配套性制度,防范财政风险;编制和汇总地方政府性债务报表;负责指导预算管理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各区镇的预算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在权限范围内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负责税收政策的协调、衔接、审核工作;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税收调查分析;管理税收减免、退税、税收返还有关工作;负责关税税政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管理税务经费,审核和监督税务部门的各项代征代扣手续费、税收征收手续费等;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监督、协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有关工作;负责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