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医保目录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和支付标准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执行国家、省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制定全县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和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