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组织指导查处假冒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机制。统筹协调涉外及港澳台知识产权事宜,开展知识产权对外联络、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全县专利工作,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和运用。贯彻落实专利激励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负责全县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专利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及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全县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