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质量(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仲裁、鉴定工作和质量申诉工作,本辖区质量监督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兴县政策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分类监管工作。拟订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安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事后处理工作。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组织实施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纤维检验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