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拟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执行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办法,组织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贯彻落实献血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县无偿献血规划,督促县直和乡镇落实无偿献血任务;组织开展对采供血机构及医疗单位用血的监督管理,推广临床成份用血;承担血液管理的统计、信息工作;督促指导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病残儿童鉴定的初筛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
贯彻执行中医、民族医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保护、挖掘、整理、开发和利用;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应用推广;推进全县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化建设。负责中医药事业建设项目管理;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