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
2.负责对即办件、只需要进行书面审查即可做出决定的事项的审批;
3.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理;
4.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
5.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批工作;
6.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
7.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