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审)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指导管理局属学校的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民入分配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考察局机关股(室)、直属单位和中小学校干部;指导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教师、干部和职工的表彰奖励、调配工作;管理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入门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教师奖励基金会秘书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