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 新晃侗族自治县 晃州镇人民政府

  • 机构简介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晃州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杨惠云
地址:晃州镇大洞坪村小黄坪组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6365777
工作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三)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实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五)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晃州镇下设机构,机构名称:党政办公室
    机构职能: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群团组织的日常事务,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宣传思想、统一战线、共青团、妇联、科协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息安全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督促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机构名称:党建办公室
    机构职能: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研究、指导乡镇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工作;负责本乡镇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协助做好乡镇党代会的组织工作,指导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督促农村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负责做好村级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大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名称:经济发展办公室
    机构职能: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等方针、政策;负责农村人均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扶贫“十大项目”的汇总(与镇各工作组的联系)、各工作队出勤考核和统计、小康社会建设、内务建设、扶贫宣传报道、图片收集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件的分类交办和回复、社会扶贫网等网络化的管理、负责脱贫人口的管理和材料收集等工作;负责扶贫系统的日常管理和更新、业务表册的汇总、负责经发办和扶贫站内事务管理等工作。
    机构名称:社会事务办公室
    机构职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慈善革命老区、文化体育卫生、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工作。负责教育、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社会救济、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综合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等工作。
    机构名称: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机构职能:主持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全盘工作。负责政法、维稳、信访、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反邪教、禁毒等工作;负责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工作;承担人民信访来访、司法、人民调解,协调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报灾、地质灾害、消防、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机构名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机构职能: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协调小区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
    机构名称: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平安创建、服务群众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旅游、文艺演出、文化市场、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综合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相关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动物防疫、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服务性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利设施防洪保安、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移民开发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机构名称:政务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负责“六办”及其他中心辅助性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督查考核、政务服务公开等工作。做好集中受理和办理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做好“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使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机构名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机构职能: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同意授权,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强制和监督检查权,以镇政府名义相对集中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河长制、路长制、环境整治、爱国卫生等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工作。
简介
  晃州镇地处新晃侗族自治县北部,西与鱼市镇交界,北与贵州田坪镇毗邻,南与禾滩镇相连,东与波洲镇嵌合。全镇总面积203.17平方公里,由原兴隆镇、新晃镇、方家屯乡、大湾罗乡四个乡镇合并而成,镇人民政府驻大洞坪村小黄坪组,距县城1公里。全镇辖29个行政村,9个社区,耕地面积30660亩。辖区内以优质水稻、畜牧业、商品集散零售业为主。晃州镇党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新晃县委提出的“强工壮农、兴城活旅、生态和谐、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紧紧围绕“坚持党建引领、服务县城建设、实施精准扶贫、加快产业培育、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抓增长促民生,抓亮点促提升,抓稳定促和谐为主线,努力将晃州镇打造成“美丽晃州、小康晃州、活力晃州、幸福晃州”。全力打造新晃全面发展、综合实力第一镇。
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主持晃州镇全面工作。联系桥南社区。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分管全面小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协、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所联系部门和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洞坡村、高铁新村、新民村、经济发展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对接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乡村振兴局。
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镇长负责镇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分管发展和改革、税务、金融、保险、环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重点项目、城市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宅基地审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全面深化改革、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企改、电力、通讯。负责所联系部门和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晃州村、向家地村、中山门社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所、自然资源所。 对接联系县财政局(县财政事务中心)、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县税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网新晃供电公司。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法委员
主抓武装、政法、维稳、信访等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扫黑除恶、网格化服务管理、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反邪教、交通安全、打非治违、禁毒等工作;协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民兵整组、征兵等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司法、人民调解、协调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负责所联系部门和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柏树林村、石马溪村、胡家坝村、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对接县委政法委、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中队、武警新晃中队、道交委、县森林公安局。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所联系部门和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胜利村、新村村、丁字坳村、镇纪委。 对接县纪委监委。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分管意识形态、宣传、人事、工会、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档案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文秘信息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保密档案、信息安全、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科技、文明创建、宣传思想、依法行政等工作。负责所联系部门和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日光村、沙湾村、杨家桥村、党政办公室。 对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文联、县科协、县社科联、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属学校)、县妇联、团县委、县档案馆、融媒体中心。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分管组织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所联系部门和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长乐坪村、酒店塘社区、桥东社区、党建办公室。对接县委组织部。
副镇长
协助副书记负责全面小康、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分管黄牛产业、统计、厕所革命、民生实事、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便民服务(乡镇本级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联系部门和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大树湾村、石坞溪村、长滩村、经济发展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 对接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合作社、县统计局。
副镇长
分管黄精产业、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烤烟、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经营管理服务;承担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服务性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利设施防洪保安、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移民开发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林长制、河长制、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负责联系部门和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大桥溪村、塘家坝村、木铎溪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农机事务中心、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林业局(县山林纠纷调处中心)、县水利局(县水库移民事务中心)、县气象局。
副镇长
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道路交通、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工伤、失业、慈善、革命老区工作。负责联系部门和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联系禾排村、塘洞村、民生村、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对接县人社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县残联、县红十字协会。
副镇长
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应急救灾工作。负责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包括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社会保障、河长制、路长制、环境整治、爱卫等方面的执法),负责领导辖区内派出(驻)执法力量和资源,实行联合执法。负责联系部门和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高寨村、水洞村、桥西社区、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对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中队、武警新晃中队、道交委、县森林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及各行业部门的执法机构。
副镇长
分管一主两辅乡村治理、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宣传报道工作。负责联系部门和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 联系大洞坪村、两河口村、夜郎寨社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卫健办) 对接县乡村振兴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计生协会、县属卫生医疗机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负责人:姚森辉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6365777
工作职责: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群团组织的日常事务,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宣传思想、统一战线、共青团、妇联、科协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息安全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 督促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简介:
负责人:曹婷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6224818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研究、指导乡镇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工作;负责本乡镇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协助做好乡镇党代会的组织工作,指导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督促农村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负责做好村级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大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简介:
负责人:李双材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7774574576
工作职责: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等方针、政策;负责农村人均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扶贫“十大项目”的汇总(与镇各工作组的联系)、各工作队出勤考核和统计、小康社会建设、内务建设、扶贫宣传报道、图片收集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件的分类交办和回复、社会扶贫网等网络化的管理、负责脱贫人口的管理和材料收集等工作;负责扶贫系统的日常管理和更新、业务表册的汇总、负责经发办和扶贫站内事务管理等工作。
简介:
负责人:邹林均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5111551057
工作职责: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慈善革命老区、文化体育卫生、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工作。负责教育、文化旅游、广电、卫生健康、社会救济、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综合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等工作。
简介:
负责人:黄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5807428594
工作职责:主持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全盘工作。负责政法、维稳、信访、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反邪教、禁毒等工作;负责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工作;承担人民信访来访、司法、人民调解,协调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报灾、地质灾害、消防、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简介:
负责人:廖翊名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7377757745
工作职责: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协调小区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
简介:
负责人:姚巍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3874561377
工作职责: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平安创建、服务群众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旅游、文艺演出、文化市场、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综合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相关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简介:
负责人:江明亮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3787457502
工作职责: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动物防疫、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服务性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利设施防洪保安、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移民开发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简介:
负责人:吴畑均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7775919249
工作职责:负责“六办”及其他中心辅助性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督查考核、政务服务公开等工作。做好集中受理和办理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做好“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使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简介:
负责人:张良泽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8507452020
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同意授权,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强制和监督检查权,以镇政府名义相对集中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河长制、路长制、环境整治、爱国卫生等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工作。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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