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做好投诉、申诉和举报处理工作。承担涉及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事项进行分流、转办、督办、反馈和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和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和协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
组织实施企业监督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对登记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查处违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指导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负责在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企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调查研究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