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县广电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广播电视重大主题宣传和重大活动宣传的指导、监管工作。承担全县电视剧制作、发行、放映单位业务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传输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全县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安装与接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及行业标准,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落实“三网融合”技术标准的实施,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广播电视的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质量技术监督、监测和计量检测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协调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