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县(乡、镇)水事纠纷,组织调查涉水违法事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