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县人民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及编制登记号;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违法提出的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答复咨询;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