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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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负责人:陈功发
地址:人民路12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6222119
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工作。 (二)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工作决定,为上级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和依据。 (三)负责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民警警衔管理以及工资福利、宣传教育、奖惩考核和优抚工作。 (四)承担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指挥系统建设。 (五)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实施公安机关督察、纪检、监察、来信来访和内部审计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公安的执法活动,查处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六)负责全县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侦破;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负责处置全县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负责落实有关活动的保卫工作;依法对本县企事业单位的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开展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八)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组织实施巡警工作,负责城区和城郊的治安巡逻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和治安问题,打击暴力恐怖活动。 (十)组织实施刑事侦查工作,协同相关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规划并实施刑事科学技术建设和刑事基础情报信息建设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工作,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依法开展户政、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入境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负责组织、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十五)依法承担执行刑罚;承担看守、治安拘留、强制戒毒的管理工作。 (十六)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管理、检测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查纠交通事故。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1956年12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新晃县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晃县公安局更名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副县长,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司法、信访工作。联系晃州镇。分管县公安局(县交通管理中心)、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武警新晃中队。
负责人:瞿良雨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6222119
工作职责:协助局党委组织实施全局性公安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及紧急警务活动;督促检查局党委重大工作部署、决定落实情况,督办上级部门交办和上级领导批示事项;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和各类公安信息;起草和核改文稿;负责对外接待、对外联络及局领导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件的收发、登记、流转;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保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档案管理工作;指挥中心内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
简介:
负责人:李杨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6222119
工作职责:负责侦破全县公安机关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以及交办案件的侦破工作;开展刑事技术研究和应用,为基层侦查破案提供技术支援;负责刑侦基础业务建设、刑侦情报信息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禁毒、缉毒工作;负责全县经济与涉税犯罪案件侦破工作;担负重大经济案件、跨地区和疑难复杂经济案件侦破工作。
简介:
负责人:姚茂雯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6222119
工作职责: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组织实施对来晃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负责各类严重暴力性突发事件的处置,打击暴力恐怖活动。负责全县户政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等;开展对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监外罪犯的管理和人口的管理工作,及依法管理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台港澳同胞在晃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指导、协调或直接查处涉外案件。
简介:
负责人:杨平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6222119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思想理论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工作,检查、监督落实情况;负责公安局民警的警衔管理。负责全局各类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公安宣传、公安文化、警察公共关系工作及与新闻单位的协调和沟通;负责局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制定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办理市局交办的督察事项;履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简介:
负责人:杨飞舟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6237856
工作职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工作;
简介:
负责人:彭晓鹏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6222140
工作职责:依据国家法律对在押人员实行武装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简介:
负责人: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
工作职责: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管理、检测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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