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和草原建设保护利用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