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 会同县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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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水利局
负责人:陈端象
地址:会同县林城镇将军北路26号
办公时间: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8823072
工作职责
(一)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二)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三)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四)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县确定的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五)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六)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七)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八)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二)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十三)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四)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简介
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水利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水利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负责财务审计、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干部人事、离退休工作、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招商引资、水库移民、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党内法规、政策法规、档案管理、河湖管理、河长制、行政执法、环保督查(污染防治攻坚战)、水土保持、水利改革、行政审批、生态创建、政法、普法、反恐与反邪教、信访、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法治政府建设、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林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务服务和公开、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国有资产处置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及股室的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项目审计、安全生产、信访、综治维稳、水利建设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统战、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人事财务股、水资源与政策法规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管理股(河长制工作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水土保持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库移民股)、水保水资源服务中心(会同县河湖管理中心)、党支部办公室。负责局行政审批、政务中心窗口、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案件审定事宜。联系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管理(中小河流、水库除险加固、主要支流、农村小水源、灌溉建设)、农村供水保障、水库运行管理、乡村振兴、规划计划、水利统计、技术审查、水利科学技术、水利经济、重点项目、现代农业和粮食安全、民生实事、减负惠农、乡镇交通隐患排查(涉及水库)、农民工资支付保障、城市建设、防溺水、争资立项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及股室的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项目审计、安全生产、信访、综治维稳、水利建设考核、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水利规划科技与建设股、会同县水利水电建设服务站。联系大溪水库管理所。
总工程师
分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水旱灾害防御、防灾减灾(水文、气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国防教育、民兵教育管理、农村水电建设管理、安全生产、水上交通安全、消防、水利信息化工作(网络安全与信息化)、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城市防洪、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山洪沟治理、防洪水毁修复等项目。协助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及股室的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项目审计、安全生产、信访、综治维稳、水利建设考核、统战、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水利工程质量与运行安全监管股(水旱灾害防御股)、会同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会同县水利水电质量与安全中心)。分管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系统工会、妇委会、计划生育、宣传、后勤服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县城文明卫生创建、建议提案办理。分管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水利局工会委员会。联系县城防洪管理站。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何骏(兼)
地址:会同县林城镇建设路26号水利局办公室楼三楼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8823072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简介:
负责人:甄军民
地址:会同县林城镇建设路26号水利局办公室楼三楼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3874491789
工作职责: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县级水资源公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县水事纠纷,组织调查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简介:
负责人:何骏(兼)
地址:会同县林城镇建设路26号水利局办公室楼三楼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8822911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跨区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简介:
负责人:向党
地址:会同县林城镇建设路26号水利局办公室楼三楼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3974553285
工作职责: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拟订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重要病险水库(水闸)、重要堤防的除险加固。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简介:
负责人:甄军民
地址:会同县林城镇建设路26号水利局办公室楼三楼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8856777
工作职责: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等并组织实施。督办落实县级河(湖)长部署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河保护工作,指导地方河(湖)长制工作。
简介:
负责人:甄军民
地址:会同县林城镇建设路26号水利局办公室楼三楼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3874491789
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查,或需经现场查勘、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协调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奔部门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是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相关审批工作;负责本部门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项章的保管和使用。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制度的实施。负责中小型水库移民管理工作,审核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后期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小型水库的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型水库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管理中小型水库移民资金。协调推动县内水库移民对口支援工作。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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