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事后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和人员信息管理;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办法,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