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
3、负责本镇林木林地权属的登记、发放和动态管理、林权流转管理、林权抵押管理;
4、收集、发布林权流转交易、林权证抵押、市场交易行情等相关信息;
5、负责本镇林权林地纠纷调解处理;
6、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7、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8、负责本镇范围内的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绿化费和义务植树统筹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9、负责苗木新品种和林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推广;
10、负责自用柴采伐证和县内运输证的办理。
11、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