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工伤保险提供服务保障;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参保异动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进行工伤保险调查、统计;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提供工伤保险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工伤保险信息系统管理;负责老工伤人员的资格认定,审核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为职工和亲属提供工伤保险政策咨询服务;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