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机构简介
  • 领导
  • 内设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人:曾垂亮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住建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8628089
工作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住房保障、住房改革、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和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指导、协调、监督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负责推动城镇住房建设,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住宅供应政策的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县政府直管公房的管理,推动城镇居民住房安全保障。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规范、培育全县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销售和预售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地产小区开发项目进行物业综合验收;负责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行业管理。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公布各种类别房屋的重置价格,拟订和发布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负责全县住宅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工作;推进建立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体制,负责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及使用管理;负责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房屋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全县房屋维修养护、危房普查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五)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县级工程建设办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订建筑行业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参与省外和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七)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县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八)承担城乡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国家、省、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和拟订我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本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县重点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县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负责全面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县镇(村)品牌的创建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建筑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权限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 (十)负责本县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燃气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燃气经营企业网点的资质管理;负责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负责本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及备案工作;参与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的报建审查,负责防空地下室人民防空防护部分的设计审查。 (十二)贯彻执行房改政策和相关规定;推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其他政策性住房资金的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负责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及资金审核管理。 (十三)负责城建资金、人民防空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本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制订城市防空袭预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十六)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确保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十七)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十八)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十九)负责本县建设档案、人防档案、房改档案管理以及建设行业涉密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十)拟定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术鉴定工作;指导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及职能 1、内设股室 (1)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建设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改革方案的制定并督促实施;负责起草局重要文稿;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文电处理、新闻宣传、对外联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局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行业的年度综合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行业综合统计、信息工作。 (2)党建办。负责拟定机关党委及机关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党委及机关党支部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制定和实施机关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指导机关党委下属党支部的组织发展、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及政治学习等党建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作风检查等工作。 (3)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牵头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组织本行业专业技术职称审查、评聘及申报工作;组织编制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筑业岗位培训和行业职工培训;指导各类培训的资格审查和培训办证工作;组织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局属各单位老干服务工作。 (4)计划财务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财经纪律以及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规范本系统财务行为;负责制定本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部门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管理本系统行政经费、事业经费、专项经费,指导和监督本系统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本部门各项规费以及劳保基金的征收管理;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本局固定资产申报、核资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和日常财务监督检查,负责本局财务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5)建工股。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建筑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协调本县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组织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登记;负责办理建筑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登记;指导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建设行业工人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屋建筑市场材料价格的统计上报工作。 (6)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负责对即办件、只需进行书面审查即可做出决定的事项的审批;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置;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核发;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负责建设、房地产法规的咨询、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房产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单位法制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单位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7)消防股。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 (8)燃气办。贯彻、宣传执行国家、省、市、县以上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章政策。(2)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本县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负责燃气企业及供应站点经营条件的审查和年度考核。负责受理本县燃气企业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负责对本县燃气企业及供应站点的变更、合并、停业、撤销的核准和审批。负责燃气经营行业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检查、监督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等燃气工程参与立项审查、设计审查、施工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国家鼓励和支持的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进行积极稳妥的推广。负责对燃气建设市场、燃气供应市场、燃气器具市场进行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燃气气质、燃气器具、燃气价格等进行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对燃气器具实行准入证制度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依法处罚依法查处燃气行业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燃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全县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发展服务。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积极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对我县建设系统及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对接收范围的工程竣工档案时行验收。根据本县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的需要编研有关资料。 2、直属二级机构 (1)通道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股级法人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5名,设站长1名。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全县符合核发施工许可条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的主体责任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安全责任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负责实体质量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等实施重点检查;依法对建筑材料进行比对检测,特别是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实体质量或材料进行监督检测。 (2)通道侗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大队。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股级法人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设队长1名。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执法监察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以及开发经营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监察和规范管理;负责建筑市场管理的执法监察工作,对建筑市场以及规划、质量、安全管理方面依法行监督、监察和规范管理;负责对房地产开发、建筑市场、规划等方面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对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进行查处;负责城市工程设施和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的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指导乡镇建设市场批前批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3)通道侗族自治县乡镇污水管理办公室。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负责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维护以及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4)通道侗族自治县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股级法人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承担全县村镇建设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历史文化名镇(村)、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村)、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和传统村落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发证、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村容镇貌、公共设施的给排水、生活垃圾处理等改善人居环境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5)人防指挥通信管理中心。副科级事业编制,不定级别,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组织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方案的制定、修订并督促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经济目标进行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及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全县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指导、管理县人民防空指挥和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业务建设;指导全县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政策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战时协助领导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负责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畅;负责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组织和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制定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搞好人防设备、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发展人防经济;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审查工作;战时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计划实施和恢复损毁人民防空工程。 3、下辖二级机构 (1)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副科级法人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负责人3名。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县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拨付使用等服务;负责全县公租房后续服务保障的指导工作;负责县本级公租房后续服务保障工作。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通道侗族自治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1名。核定主任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4名。主要职责:国有土地。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征收工作计划;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受理并审查拟征收项目的相关资料;负责拟征收房屋情况的摸底调查;负责组织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草案;拟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决定。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概算、使用和管理。负责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拟订房屋征收决定;负责通知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房屋等暂停办理相关手续;负责组织被征收人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实物量调查及公布调查结果。负责房屋征收档案的管理和信息公布。负责协调、管理、落实安置工作。负责已腾空房屋的拆除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安置房结算和后续问题的处理工作;参与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拟订司法强拆方案。集体土地。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征地管理和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全县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相关工作,为全县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全县重点工程征收安置工作的业务指导,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征地补偿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 (3)通道侗族自治县自来水供应站。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副科级法人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9名,设站长1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供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适合本县发展的城市供水规划;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做好供水管网的配套改造、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用户用水审核、入户安装、查抄水表、征收水费工作;负责代收城市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 (4)通道侗族自治县建筑设计室。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股级法人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设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简介: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县住建局(人防办),正科级单位,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前身为县建委,成立于1981年,是县政府负责全县城镇和乡村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的职能部门。1994年全县行政机构改革时由县建委更名为县建设局,2010年机构改革更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全县机构改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有编制60名,其中机关行政编10名、后勤编3名、事业编制47名。新办公区占地面积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48.3平方米,楼高4层,设有26间办公室,4个会议室。 机关直属事业单位5个,具体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乡镇污水管理办公室、县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和人防指挥通信管理中心,内设股室9个。下辖事业单位4个,具体为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县自来水供应站和县建筑设计室。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对接双江镇、万佛山镇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财务、统战、党建、后勤、燃气管理、乡村振兴、工会、老干部、教育、妇女儿童、群团、绩效考核、城建统计、文明卫生创建、卫生与健康、政务公开、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建设、信访、扫黑除恶等工作。联系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对接牙屯堡镇、独坡镇、菁芜洲镇工作。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管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招商引资、村镇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传统村落建设、乡镇污水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联系县自来水公司。对接坪坦乡、陇城镇、溪口镇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建工、质安、城乡建设执法、行政审批(法规)、消防、房地产业、物业监管、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招投标、建筑设计、城建档案、人口与计生、武装、人防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备案、应急管理等工作。联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建筑设计室、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接县溪镇、播阳镇、大高坪乡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人:杨建伟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城北新民路住建局2楼202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8628089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建设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改革方案的制定并督促实施;负责起草局重要文稿;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文电处理、新闻宣传、对外联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局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行业的年度综合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行业综合统计、信息工作。
简介:
负责人:罗浩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城北新民路住建局3楼308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8621067
工作职责:负责拟定机关党委及机关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党委及机关党支部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制定和实施机关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指导机关党委下属党支部的组织发展、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及政治学习等党建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作风检查等工作。
简介:
负责人:尹红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城北新民路住建局3楼308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8621067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牵头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组织本行业专业技术职称审查、评聘及申报工作;组织编制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筑业岗位培训和行业职工培训;指导各类培训的资格审查和培训办证工作;组织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局属各单位老干服务工作。
简介:
负责人:杨伟华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城北新民路住建局2楼208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8623720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财经纪律以及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规范本系统财务行为;负责制定本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部门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管理本系统行政经费、事业经费、专项经费,指导和监督本系统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本部门各项规费以及劳保基金的征收管理;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本局固定资产申报、核资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和日常财务监督检查,负责本局财务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简介:
负责人:尹刚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城北新民路住建局3楼309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8646806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建筑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协调本县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组织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登记;负责办理建筑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登记;指导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建设行业工人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屋建筑市场材料价格的统计上报工作。
简介:
负责人:谭周道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转兵路萨岁广场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7846564
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负责对即办件、只需进行书面审查即可做出决定的事项的审批;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置;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负责建设、房地产法规的咨询、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和其它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房产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单位法制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单位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简介:
负责人:吴正明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城北新民路住建局4楼405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8623720
工作职责: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
简介:
负责人:吴念彩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城北新民路住建局2楼20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15274515093
工作职责:(1)贯彻、宣传执行国家、省、市、县以上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章政策。(2)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本县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负责燃气企业及供应站点经营条件的审查和年度考核。负责受理本县燃气企业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负责对本县燃气企业及供应站点的变更、合并、停业、撤消的核准和审批。负责燃气经营行业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检查、监督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等燃气工程参与立项审查、设计审查、施工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国家鼓励和支持的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进行积极稳妥的推广。负责对燃气建设市场、燃气供应市场、燃气器具市场进行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燃气气质、燃气器具、燃气价格等进行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对燃气器具实行准入证制度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依法处罚依法查处燃气行业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燃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简介:
负责人:裴永霞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城北新民路住建局1楼108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8621683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全县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发展服务。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积极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对我县建设系统及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对接收范围的工程竣工档案时行验收。根据本县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的需要编研有关资料。
简介:
负责人:周建安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城北新民路住建局1楼10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8622148
工作职责: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股级法人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5名,设站长1名。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全县符合核发施工许可条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的主体责任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安全责任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负责实体质量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等实施重点检查;依法对建筑材料进行比对检测,特别是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实体质量或材料进行监督检测。
简介:
负责人:陆发坤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城北新民路住建局1楼10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8625667
工作职责: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股级法人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设队长1名。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执法监察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以及开发经营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监察和规范管理;负责建筑市场管理的执法监察工作,对建筑市场以及规划、质量、安全管理方面依法行监督、监察和规范管理;负责对房地产开发、建筑市场、规划等方面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对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进行查处;负责城市工程设施和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的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指导乡镇建设市场批前批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简介:
负责人:陆友宪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城北新民路住建局4楼40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88628067
工作职责: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负责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维护以及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简介:
负责人:王啸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城北新民路住建局3楼312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8646816
工作职责: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股级法人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承担全县村镇建设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历史文化名镇(村)、特色旅游景观名镇(村)、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和传统村落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发证、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村容镇貌、公共设施的给排水、生活垃圾处理等改善人居环境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简介:
负责人:杨秋念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城北新民路住建局3楼30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45-8620675
工作职责:副科级事业编制,不定级别,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负责组织防空袭预案的制定、修订并督促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袭演习演练;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经济目标进行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及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全县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指导、管理县人民防空指挥和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业务建设;指导全县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政策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战时协助领导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负责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畅;负责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组织和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制定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搞好人防设备、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发展人防经济;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审查工作;战时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计划实施和恢复损毁人民防空工程。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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