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矿产、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组织拟定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拟定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需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呈报工作。承办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查、汇总、资料组卷上报工作。承办全县涉农用地的集体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许可、涉农用地的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等工作。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全县土地开垦利用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