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归口管理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级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审核、审批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工作;负责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拟定全县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落实全县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和制度,指导和协调重大及跨区域督查工作。承担对乡(镇)政府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有关专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