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农业农机、水利、动物防疫、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承担农技、农机、水利、畜牧水产等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培训推广,负责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农业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
(3)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全镇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区域内河道综合治理、防汛抗旱、堤坝管理、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业统计等工作。
(5)负责动物疫病的检测、预报、指导防治和处置以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6)负责对企业的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优化环境、协调服务、经营管理及企业改革、商贸物流、市场建设、招商引资等进行监督和指导。
(7)负责为企业提供经济、工业技术、信息服务。
(8)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