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编制全乡乡村振兴工作中长期规划、全面小康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2)负责全乡乡村振兴项目的论证、评估、申报实施和组织管理工作,监督乡村振兴项目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实处,产生实际成效,杜绝资金挪用、贪污等问题发生。
(3)负责全乡各村上报的精准扶贫对象核查、监督把关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审核后符合进入精准扶贫系统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完善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工作。
(4)负责全乡乡村振兴政策宣传、科技示范推广、培训及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5)负责全乡小额信贷贷款到户发展生产生活、改善人居住房环境等用途。
(6)负责全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调查摸底、审查、完善资料汇总上报以及组织实施。
(7)负责衔接和联络工作,协调处理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8)负责全乡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成效汇总、常规工作的对接统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