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协助乡人民政府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农业经营活动。配合农业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做好农业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配合农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准确掌握辖区各种农业资源。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各种农业违法案件。完成农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的推广、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好农业机械的技术状况检验,机具维修和农业机械用油的储备和供应工作;推广经过实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并发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