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加重农民负担案件;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农村各项财务制度,搞好资产评估管理;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签订、签证、调解和仲裁;负责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统计分析农村经济收益情况,协调农村内部各种经济关系;咨询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搞好农村劳动力跨域劳务输出。建立劳动力资源基础台账,为辖区内劳动保障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外出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服务工作,指导和协助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社保关系的接续和转移;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市主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