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实施基层政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法规政策;指导乡镇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负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研究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改革建议,申报乡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工作,完成乡镇区划调整撤乡并村工作;配合省、市搞好县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界标维护;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办规定权限内的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组织地名标志牌的设置与管理;检查、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调查、收集整理地名资料,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