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矿业权管理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市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拟定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及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检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市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