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制定全市建筑业年度计划和改革方案;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含外来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工作以及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统筹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统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环境污染防治以及施工工地扬尘、噪音污染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住宅产业化和商品砼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发布全市工程建设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